BDO 本週證管暨稅務法令更新

 

內地稅新頒函釋-111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適用原則

法律依據:

1. 房屋稅條例
2. 契稅條例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

財政部111.11.10台財稅字第11104690380號令

摘要:

111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發行後相關釋示函令適用原則

說明:

一、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11年8月26日以前發布之房屋稅及契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11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者,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12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凡經收錄於上開111年版彙編而屬臺灣省政府、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稅務處及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
三、上開111年版彙編所收錄之釋示函令均經本部於111年重新研審保留適用。



 

  • 新頒函釋係以財政部各稅法令彙編最新版本印行後所頒布之解釋函令為限。